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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规定第二十七条 国家实行团体标准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。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、推荐性标准、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;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,还应当公开产品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。国家鼓励团体标准、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。 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,其生产的产品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。
我们提供企业产品标准编写及备案服务
企业标准备案的正规说法是“产品企业标准备案”,很多人俗称为“企业产品标准备案”、“企业标准备案”、“企标备案”、“产品标准备案”,其实是一个意思。如果您的产品没有可执行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,或者您的产品的技术指标高于相应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及其实施条例规定,您需要为您的产品制定企业标准并进行标准备案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《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〈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(国质检标联[2015]422号)要求,国家实行团体标准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,团体标准、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。
★业务范围:全国 1、企业标准(产品标准/执行标准)编写、修改; 2、企业标准(产品标准/执行标准)备案、登记。 ★我公司承诺的服务质量 1、格式编排和文字内容符合GB/T 1.1-2009的要求; 2、确保引用的标准现行有效; 3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化方面的法规要求; 4、符合标准备案的要求。
★顾客需要提供的产品资料(承诺为企业保密) 1、营业执照电子档,法人身份证号码; 2、产品名称、型号、规格; 3、产品的说明,如工作原理、零部件、结构、工艺、外观、功能、性能、包装等; 4、检测报告,或者产品技术参数; 5、产品的其他相关资料,如使用说明书、图片、专利说明书等。 6、其他能够描述产品技术要求的文档。 注:上述第2-6项,不是必须提供项;如果不能提供,我公司将与您沟通了解相关内容;如果能够全部或部分提供,则可加快标准编写速度。
咨询热线:13332901849 刘工 ,QQ:92917339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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